2010年3月16日星期二

爲什麽他是歌神


最近我常回想那個一年前建立約翰慧根的天空的自己,那個決心要常常用自己僅餘的才能--用一種叫中文的語言寫出簡單真摯的文章--來填滿博客的自己,再看看現在那個被生活淹埋,連吐吐心事的時間都擠不出來的Jason Mai,也許,今晚我應該放縱一下自己,跟那些可有可無的浮雲說個短暫的再見,重新回到那個熟悉的國度。在這裡我可以登高一呼,不管有無回音,也總算能把肺裏的塵埃咳個乾淨。每當到了夜晚,我就想像回家鄉般回來博客,可往往不知該打些什麽。開學以後,生命裏的敏銳,似乎退色了一點。

今晚是個例外。因爲我在聼陳奕迅的歌。
這首歌叫《防不勝防》。我到今天才發現。

我不能説我是陳奕迅的忠實歌迷,也一直對廣東話歌沒什麽興趣,因爲我一直有這麽一個觀念:香港沒有歌壇,香港只有娛樂圈。
後來我在一次機緣巧合之下瀏覽了一下百度音樂吧,當中有一篇文章叫做《一句話評一個歌手》。我隨意翻讀了一下,有些評語還挺逗趣的。比如説梁靜茹是:在一幫首片MV裏不敢露面的女歌手中,只有她突圍了。刀郎則是:整個華語樂壇20年來最大的悲哀。李聖傑則是:人沒有歌出名。那麽,陳奕迅呢?

香港樂壇的最後一根柱子。

這句話讓我很想了解一下爲什麽陳奕迅的歌,會讓人如此激賞,爲什麽S.H.E裏的Hebe跟他合唱會感動到哭。爲什麽他的唱腔那麽平平淡淡,卻能讓人陶醉。
我還記得以前大概是十二三嵗的時候,我很喜歡他的歌,可能是因爲那首幸福摩天輪吧。可後來也沒有繼續追隨了,如今7年已過,是不是我也應該重新認識一下這個香港樂壇的最後一根柱子了?

臺灣超人氣歌唱比賽超級星光大道的評審之一林志炫,曾經在楊宗緯唱了一首讓全場淚灑的《聽説愛情回來過》後批評了他。他說:唱情歌的最高境界,是讓聽者的眼淚在眼睛裏打轉,醖釀。然後在整首歌剛剛唱完之際,只留下一滴。
也許,這句話解釋了爲什麽陳奕迅是歌神,因爲他的歌不濫情,他唱歌的情感不澎湃,而是點到即止。不多,他只要你一滴淚就夠了。

我第一次真正被他的歌感動,是在美國交流時的一個晚上,我在youtube的推薦下點了他的一個叫《好久不見》的MV。“哇,幹嗎要裝復古啊?”這是我的第一個反應,後來聼著也不覺得怎麽樣,但又不知怎的有點想繼續聼下去。然後我就一直聼,一直聼。我以爲我對這首歌沒有感覺。
我錯了。在他唱完最後一句“好久不見”之後,林志炫的話應驗了:我不明不白地流了一滴淚,連我自己都沒有察覺。

其實,這真的是一首很好聽的歌。它沒有一句複雜的歌詞,唱的人沒有一絲多餘的情感。有時候不一定是大喜大悲才值得人們寫歌來歌頌。陳奕迅就是在一直用不溫不火的腔調,告訴著人們,其實他的經歷,我們的經歷,儘管平平淡淡,但也值得他去把這種情感唱出來。他不是一個歌者,也許他只是一個在說著我們故事的人。

後來我再搜尋了一下《好久不見》,搜到了這個片段: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E5yLJ0rWSIA

我覺得,這段表演比他在演唱會裏的演唱還要出色。無他,就因爲他在用他最恰當,最真摯的感覺來“說故事”。你看,連他自己都快要“一滴眼淚”了。
他真的只是想說一個故事而已,也許唱歌就是那麽簡單。

今天又發現一首《防不勝防》,還是那麽簡單的歌詞唱腔,陳奕迅還是那個實而不華的陳奕迅。生活本來就往往是實而不華得令人流淚。他在用生命唱歌,他唱的是生活;歌唱成就了陳奕迅的故事,他訴説的,剛好也是我們這些常人的故事。

所以他是歌神。

約翰慧根 HK
16-3-2010 11:58pm